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新征程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监事会工作必须打好“组合拳”,持续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才能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研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监事会工作保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监事会工作的领导,聚焦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安排部署,制定监事会年度工作要点,依章依规开展监督,合力推动党组中心工作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巡视问题整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监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坚持从严监督检查,在服务改革发展上出实招。完善机制强保障,在总结近两年协同监督工作经验基础上,黑龙江省社监事会牵头修订了《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协同监督机制》,拓展了协同监督检查范围,完善了监督职责、信息共享等内容。推动市、县社协同监督机制建设,2023年全省13个地级市社全部运行协同监督机制,2024年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县级社达到42个,占县级社总数的51.8%,计划今年超过80%。
日常监督严要求,督促社有企事业单位做好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分别下发整改通知,提出整改具体要求,督促被考核单位全部完成整改。指导省商务学校、省供销棉花储备库两家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等重要资产进行统计自查,针对当前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社有企业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指导黑龙江供销集团及权属企业编审财务预算,逐家企业分析研判预算完成情况,对目标完成不力的企业提出改进意见,推动企业强化全面预算管理。
强化协同提质效,监事会牵头组建工作组,对黑龙江供销集团及权属企业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社有资产损失流失风险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对企业在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实行跟踪问效。分析企业实物资产管理和债权管理6个关键环节存在的资产损失流失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省属社有企业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助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在开展建言献策上求突破。认真组织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2024年省市县三级监事会共形成调研报告123篇。择优选取系统监事会农业社会化服务调研报告32篇、社有企业改革调研报告16篇,编印《2024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调研报告选编(一、二)》,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学习交流。通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黑龙江省社系统改革发展、监事会工作等方面信息1690条,被《总社监事会简报》和总社监事会网站社情民意信息版块采用信息数量居于前列。平均每年编发《省社监事会工作动态》11期,刊发信息200余条,连续3年被总社监事会评为全系统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联系点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 周钰